兩岸增值稅有何不同 |
|||||||||||
---|---|---|---|---|---|---|---|---|---|---|---|
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8-06-20 11:47:59 來自 台中市沙鹿區
帖子:
140
等級: 10
HP : 0 / 247 |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提供 增值稅是以商品流轉各個環節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在台灣,增值稅被稱為營業稅。作為同一稅種,台灣和大陸增值稅的基本特徵是大致相似的,但在具體制度方面則存在不少差異。 首先,增值稅的類型不同。增值稅在確定計稅依據時,按照涉及的非增值性項目範圍大小可分為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台灣的增值稅是一種消費型的增值稅,它以銷售收入減去投入生產的中間性產品和同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全部價值後的餘額作為課稅增值額,稅基中不含任何投入品的價值。大陸的增值稅則是一種生產型的增值稅,它的課稅增值額為銷售收入減去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動力等投入生產的中間性產品的價值,但資本性投入如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所含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仍然包含在稅基中。
2009-09-29 21:54:04
|
||||||||||
工具箱 |